客户协议

Dolphin Corp LLC(一家根据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 915 LLC 2021,办事处位于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金斯敦里士满山路 Euro House,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本客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个人(以下简称“客户”)提供访问 binomo.com 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和 Binomo 移动应用程序(以下简称“移动应用程序”)的权限,以便客户使用公司提供的金融工具完成交易操作。

Pollack Trade LTD(一家根据保加利亚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公司,其办事处位于 Georgi Sava Rakovski St. 96, Sredets Region, Sofia Municipality, Sofia 1000)是公司的代理商,是 Binomo 集团公司的一部分。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公司通过网站提供的所有服务也通过移动应用程序提供。

1. 一般规定

1.1. 客户通过在网站上注册和创建帐户来接受本协议。接受本协议意味着客户完全无条件地同意其条款和条件。

1.2. 服务供应地为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

1.3. 网站上发布的隐私政策和 Cookie 政策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术语

2.1. 帐户是客户在网站上的帐户,是身份验证和提供对其个人帐户的访问权限所必需的。

2.2.资产是使用公司提供的金融工具进行交易的股票指数、股票、商品和货币对。

2.3. 账户余额是客户账户中的资金总额,不包括未平仓交易。除非另有规定,账户余额的金额是公司在特定时间点对客户的财务义务金额。

2.4 无风险交易是客户以公司费用完成的交易。客户有权自行决定处理此类交易产生的利润,不受任何限制。无风险交易不是公司对客户的财务义务。

2.5. 奖金、奖励资金是公司存入客户账户以增加其交易潜力的资金。奖金不是公司对客户的财务义务。

2.6. 提取资金是指从账户中扣除货币资金并将其转入客户账户。

2.7. 模拟账户是客户在交易平台上的虚拟账户,可实时反映其在该账户上的交易操作结果。模拟账户的货币始终与客户真实账户的货币一致。模拟账户资金不是公司对客户的财务义务。

2.8. 存款是客户在其账户中存入的货币资金。

2.9. 已平仓交易是已到期的交易,或根据客户订单平仓的交易。

2.10. 报价是资产在某一时间点的数字成本价值。

2.11.客户个人账户是网站中限制访问的部分,客户在输入登录名和密码完成授权程序后,即可使用公司的服务。

2.12. 日志文件是一个文件,其中包含有关公司服务器运行的系统信息以及有关客户在网站上的操作的信息。

2.13. 乘数是交易量与客户在交易中投资金额的比率,由客户在 CFD 交易机制中开仓交易时指定。乘数不能超过 10。

2.14. 非交易操作是涉及向账户存款或从客户账户提取资金的操作,以及其他不被视为交易的操作。

2.15.交易量是客户在交易中的投资与其指定的乘数的乘积。

2.16. 未平仓交易是到期前的交易或客户下令关闭前的交易。

2.17. 支付系统提供商是提供在线电子支付服务的公司。

2.18. 客户真实账户(客户账户、帐户)是交易平台上的特殊客户账户,可实时反映其非交易操作、未平仓交易和平仓交易的结果,以及公司对客户财务义务的其他变化。可能的账户货币:美元、欧元。

2.19.交易是具有相同标识号的相反交易操作。

2.20. 公司服务器是一个软件和硬件综合体,可实时向客户提供报价流并处理客户的交易订单。

2.21. 交易活动是客户的行为,包括向其账户存款、提取资金、完成交易操作、支付锦标赛注册费、将余额存入客户锦标赛账户(重新购买)以及激活奖金或礼物。

2.22. 交易操作是公司和客户之间以现金结算模式达成的资产场外交易操作。

2.23.交易平台是一个通过客户个人账户访问的计算机系统,用于显示从公司服务器传输的报价流、下达客户的交易订单、反映订单执行结果以及执行与交易操作执行相关的其他操作。

2.24. 交易订单是客户根据订单中规定的条件完成交易操作的订单。

2.25. 交易机制是公司在交易平台上提供的资产的金融工具衍生品,其使用不会导致实际获得资产。

2.26. 交易营业额是自上次向账户存款以来客户在交易中投资的所有总和。

2.27.锦标赛是交易平台内举办的限时竞赛,设有奖金。

2.28. 到期时间是交易执行时间,即交易结束时的时间。

3. 交易机制

客户可以使用以下交易机制:

3.1. 固定时间交易 (FTT)

3.1.1. 开仓时,客户应指明资产、客户在交易中的投资金额、图表变动方向以及交易结束时间。

3.1.2. 交易在到达选定的结束时间时结束。

3.1.3. 如果在交易结束时,所选资产的当前报价高于开仓时的报价,且所选图表变动方向为“上涨”,则交易被视为盈利。如果在交易结束时,所选资产的当前报价低于开仓时的报价,且所选图表变动方向为“下跌”,则交易被视为盈利。

3.1.4. 交易的盈利能力是固定的,取决于客户在交易中的选定投资金额、资产以及交易执行时间。交易收益定义为盈利百分比乘以客户在交易中的投资金额。

3.2. CFD

3.2.1. CFD 机制仅适用于模拟账户。

3.2.2. 开仓交易时,客户应指明资产、客户在交易中的投资金额、乘数以及图表走势方向。

3.2.3. 交易时间:星期一 07:00 UTC 至星期五 21:00 UTC。在指定时间之外,无法使用 CFD 机制进行交易操作,包括开立新交易和平仓现有交易。如果资产交易所的指定期间内恰逢节假日(非工作日),则交易平台上不会进行该资产的交易操作。

3.2.4.交易收益使用以下公式计算:客户在交易中的投资金额 x 乘数 x (收盘价 / 开盘价 - 1)。

3.2.5. 开仓时,将从客户的模拟账户中扣除交易量 0.02% 的佣金。计算佣金金额时,始终四舍五入到模拟账户货币的十分位。

3.2.6. 使用 CFD 机制时,客户最多可以同时开仓 15(十五)笔交易。

3.2.7.交易将根据客户指令或自动关闭。

交易将自动关闭:

— 如果交易在关闭前出现负财务结果,且达到客户在交易中投资金额的 95%(技术止损);

— 自开启交易之日起 15(十五)天后。

3.2.8. 如果交易的自动关闭(第 3.2.7 条)发生在交易平台未执行交易资产 CFD 机制中的交易操作时,则在下一个交易期间交易平台收到交易资产的报价后,交易将立即关闭。

3.2.9. 如果在交易结束时,所选资产的当前报价高于交易开始时的报价,则如果交易选择的方向为“上涨”,则交易被视为盈利。如果在交易结束时,所选资产的当前报价低于交易开始时的报价,则如果交易选择的方向为“下跌”,则交易被视为盈利。

3.2.10. 使用 CFD 机制时,交易的损失不得超过客户在交易中投资金额的 100%。

4. 客户注册和验证

4.1. 客户必须完成注册程序。

4.2.要在网站上注册,客户必须执行以下操作:

- 输入其电子邮件地址并创建密码;

- 选择帐户的货币;

- 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客户还可以使用其 Google 或 Facebook 帐户在网站上注册。在这种情况下,授权后,客户必须选择帐户的货币并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

4.3. 通过接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客户保证以下几点:

- 他们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 他们已阅读本协议的条款并同意这些条款。

4.4.为了确保所提供服务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公司会进行程序来验证客户的身份和他们提供的信息(验证)。在此过程中,公司有权要求客户提供以下照片:

- 客户护照的跨页(页面),其中包含客户的照片和个人数据;或

- 客户身份证的正反面;或

- 客户的驾驶执照。

如果公司之前提供的文件无法完全识别客户身份和/或验证其付款详情并确认其指定的信息,公司还有权要求客户提供当前的水电费账单、显示其开户的银行对账单、银行卡扫描件或其他文件。

4.5.验证将在客户提供公司要求的全套文件后 20(二十)分钟内完成。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有权将此期限延长至 7(七)个日历日。

4.6. 如果客户无理拒绝提供验证所需的文件和/或信息,公司有权暂停其账户和真实账户的服务并随后冻结。公司可以退还客户在注册时提供的付款详细信息所存入的任何资金,也可以扣留这些资金,直到客户完成验证。

4.7. 为确认客户身份并验证其提供的文件,公司有权要求与客户进行视频会议。在这种情况下,客户需要在视频会议开始前将公司 (support.binomo) 添加到其 Skype 帐户,并准备好其护照和存款时使用的银行卡。应至少提前 24(二十四)小时通知客户视频会议的时间。

4.8. 通过在网站上注册,客户同意接收来自公司的电子邮件,包括广告信息以及电话和短信。如果客户不想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来自公司的信息,他们可以随时通过点击公司任何电子邮件中的“取消订阅”链接、停用个人账户中的相应选项或联系公司支持服务来取消订阅。客户可以随时通过联系公司支持服务取消订阅来自公司的电话和短信。公司承诺立即响应客户取消订阅所有类型电子邮件(交易通知除外)的请求,并且不接收电话或短信。

4.9. 客户有权在网站上仅注册 1 个账户。如果公司发现多个账户属于同一客户或团体,如果这些人有机会从同一 IP 地址登录和/或从同一设备访问网站,或使用同一张信用卡和/或电子钱包记账,或从同一 IP 地址获得授权,或检测到拥有多个账户的其他迹象,则所有此类账户的交易及其财务结果可能会被撤销,账户可能会被冻结。在这种情况下,这些账户中持有的资金不能被视为公司对客户的财务责任。公司可能会要求客户确定客户希望保留的主要账户。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添加到其他账户的存款资金将使用注册此类账户时提供的付款详细信息退还,不会(补偿)任何利润和/或损失。

4.10.如果客户账户连续 90(九十)天没有交易活动,则客户需要支付不可退还的每月账户服务订阅费,金额为 30 美元/30 欧元或等值于 30 美元的金额(取决于账户的货币),但不得超过账户余额或按照本协议第 4.11 条规定的方式从客户账户中扣除的资金。如果客户账户恢复交易活动,订阅费将从此时起取消。

4.11. 如果客户账户连续 6(六)个月没有交易活动,公司有权从客户账户中全额扣除资金。在这种情况下,订阅费将继续从此类扣除资金中支付。

4.12.为了将资金退还到账户,客户应使用本协议第 12 节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公司的客户支持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资金(不包括根据本协议第 4.10 条扣除的订阅费)将退还到客户账户。

5. 进行非交易操作的程序

5.1. 账户入账和提款的官方方法是公司网站上指示的方法。客户承担与使用支付系统有关的所有风险,以及支付系统和/或支付系统提供商进行支付和/或货币兑换的佣金。

如果客户使用账户货币以外的货币向其账户存入资金,则存入账户的存款金额应由支付系统提供商设定的汇率决定。

根据客户的国家、客户居住的国家、支付方式和/或操作类型,公司有权收取存款和/或取款费用。费率如下所示。

操作类型

付款方式

国家

费率

条件

提款

所有方式

印度、越南

10%

对于 24 小时内超过 1 次限制的所有提款请求

提款

所有方式

哈萨克斯坦、乌克兰

2%

对于 24 小时内超过 1 次限额的所有提款请求

提款

所有方式

印度尼西亚
5%

对于 24 小时内超过 1 次限额的所有提款请求


由于支付系统和/或支付系统提供商的故障导致从账户或客户账户付款延迟或失败,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客户对任何支付系统和/或支付系统提供商的运营提出索赔,他们应相应地联系该支付系统和/或提供商的支持服务。客户有义务将任何此类投诉情况通知公司。

5.2. 要向账户存入资金,客户使用网站的内部界面。最低存款金额为 10 美元/10 欧元或等值 10 美元(取决于账户的货币)。公司可自行决定在某些国家/地区降低最低存款金额。在向客户账户存入资金时,最低存款的确切金额将显示在网站上客户个人账户的出纳员部分。此外,作为公司举办的促销活动或其他活动的一部分,最低存款金额可能会减少。

5.3. 禁止使用第三方的付款详细信息向账户存入资金。

5.4. 如果在向客户账户存入资金后进行金融交易时发现欺诈迹象,公司保留取消此类交易并冻结客户账户的权利。

5.5. 要从账户中提取资金,客户使用网站的内部界面创建相应的请求。最低提款金额为 10 美元/10 欧元或等值 10 美元(取决于账户的货币)。公司可自行决定在某些国家/地区降低最低提款金额。

5.6. 创建请求后,提款金额不会从客户账户中扣除,直到付款完成。应客户要求支付的款项不可退还。

5.7. 客户对其提款请求中输入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5.8. 公司将在客户提出此类请求后的 3(三)个工作日内处理客户的提款请求。客户收到资金的时间取决于支付系统和/或支付系统提供商的交易处理速度。网站上的提款限额如下:每日不得超过 3,000 美元/3,000 欧元,或相当于 3,000 美元的金额(取决于账户货币);当周结束前不得超过 10,000 美元/10,000 欧元,或相当于 10,000 美元的金额(取决于账户货币);当月结束前不得超过 40,000 美元/40,000 欧元,或相当于 40,000 美元的金额(取决于账户货币)。这些限额可能会根据个别提款方式的具体特点而降低。客户可以通过本协议第 12 节中指定的联系信息,从公司客户支持服务处了解每种提款方式的确切提款限额。

5.9.提前通知后,公司安全服务部门可扣留客户提款请求,最长 10(十)个工作日不予执行。

5.10. 从客户账户提款的方式和使用的账户与客户存入账户时使用的账户相同。如果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做到这一点,客户有权使用其他方法和/或其他账户提款。在这种情况下,该账户的客户数据必须与客户在验证期间指定的数据一致。公司有权要求客户提供证据,以确认使用存入账户的方法和账户无法提款。

5.11.为了遵守国际反洗钱法(反洗钱,AML),当从账户中提取资金时,公司有权要求客户确认提取资金的账户属于客户,并提供经过公证的、必要时经过认证/合法化的证明客户身份、居住地和注册地的文件副本。如果客户无理拒绝提供这些文件,公司有权拒绝提取资金。

5.12. 如果客户明确打算使用其账户进行支付系统之间的兑换交易,公司有权拒绝客户从其账户中提取资金的请求。

5.13. 如果客户将资金存入其账户,随后决定全部或部分提取,而其交易额尚未超过存款金额的两倍,则提款费将为账户余额或客户上次存款的 10%(百分之十),以较大者为准。

5.14. 当客户进行存入和/或提取客户账户资金的操作时,公司对从事中介活动的第三方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5.15.当客户进行向其账户存入资金的操作时,公司的财务责任从客户资金进入公司银行账户和/或公司网站所示支付系统的账户时开始。

5.16. 当客户进行提款操作时,公司的财务责任从资金从公司银行账户和/或公司网站所示支付系统的账户中提取时终止。

5.17. 如果公司在完成财务交易时出现技术错误,公司保留取消此类交易以及公司基于此类交易提供的服务结果的权利。如果内部调查发现任何技术错误并且公司有权使用此类资金,则公司将从客户账户中扣除的资金将退还到客户账户中。

5.18.公司有权对提款金额设定上限,上限为客户过去 30(三十)天的存款总额。

5.19. 如果公司安全服务部门怀疑客户存在欺诈或欺骗行为,公司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封锁客户账户,且在 10(十)个工作日内不允许账户存入资金或提取资金。根据公司安全服务部门的调查结果,公司有权永久封锁客户账户,并从客户账户中扣除客户行为对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以及客户因欺诈或欺骗而获得的利润。

5.20. 退款政策

5.20.1.所有退款均应通过本协议第 5 节中所述的非交易操作进行。

5.20.2. 如果客户使用银行卡将资金存入其账户,他们也可以通过 support@binomo.com 申请退款。除非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否则无法进行此类退款:

1) 客户账户上有足够的资金用于退款;

2) 客户账户上没有有效奖金。

5.20.3. 此外,如果公司认为该操作有欺诈迹象,则公司有权在不通知客户的情况下退还付款。

6. 报价

6.1. 客户承认,在使用公司服务时,有关报价流的唯一可靠信息来源是公司服务器。交易平台上显示的报价不能作为报价流的可靠信息来源,因为在交易平台与服务器之间的连接不稳定的情况下,报价流中的某些报价可能无法到达交易平台。

6.2. 交易平台上显示的图表具有指示性。公司不保证交易操作将按照客户提交交易订单时交易平台上图表上显示的报价进行。

6.3. 交易平台上的资产报价由以下公式确定:(购买+销售)/2。

6.4.如果客户的交易订单是在非市场报价上执行的,公司将根据执行该交易订单时的市场报价更正交易的财务结果或取消交易结果。

7. 进行交易操作的程序

7.1. 客户交易订单的处理按以下顺序进行:

7.1.1. 客户起草交易订单,然后在交易平台上测试其正确性。

7.1.2. 客户的交易订单从交易平台传输到服务器,在那里重新测试。

7.1.3. 重新测试后,交易订单在服务器上处理,处理结果传输到交易平台。

7.2.客户交易订单的处理时间取决于交易平台与服务器之间的通信质量以及市场状况。在正常市场条件下,客户交易订单的处理时间通常为 0-4 秒。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客户交易订单的处理时间可能会延长。

7.3. 开仓交易

7.3.1. 客户在交易平台上进行一笔交易的最低投资额为 1 美元/1 欧元或等值于 1 美元的金额(取决于账户货币);最高投资额为 1,000 美元/1,000 欧元或等值于 1,000 美元的金额(取决于账户货币)。

7.3.2.客户开仓交易订单将因以下原因被拒绝:

- 客户在市场开盘时交易平台收到交易资产的第一个报价之前提交交易订单;和/或

- 客户账户中没有足够的可用资金来开启新交易。

7.3.3. 在市场条件异常的情况下,服务器也可能拒绝客户开启交易的交易订单。

7.3.4. 在日志文件中出现相应记录后,客户开启交易的交易订单即视为已执行,交易开启。服务器上的每笔交易都分配有一个唯一的标识号。

7.4. 平仓交易

7.4.1. 交易平仓以交易平仓时服务器上交易资产的当前报价为准。

7.4.2. 在日志文件中出现相应记录后,客户开启交易的交易订单即视为已完成,交易关闭。

7.5.公司有权限制客户在一分钟、一小时或一天内进行的交易数量上限。

7.6. 公司有权更改盈利百分比、客户在一笔交易中投资的最低和最高金额以及一项、多项或所有资产的有效期。

7.7. 公司计算机设备和/或软件的运行故障和/或失效、互联网连接不稳定、信息流传输中断、电源中断、交易所运行故障、黑客攻击以及任何与设备和/或公司服务器有关的非法行为、不可抗力情况以及金融市场交易暂停,这些情况会影响网站上可用的资产,是导致在这些情况下执行的交易无效的直接理由。

8.奖金和礼品、参加比赛和促销活动

8.1. 奖金将根据公司开展的奖金或促销计划记入客户账户。

8.2. 奖金金额取决于记入的促销或计划的条件(非存款奖金)和/或客户存款的数额(存款奖金)。

8.3. 记入账户的奖金不是公司对客户的财务义务。

8.4. 激活奖金后,客户账户中的资金仅在客户完成强制交易额后才可提取。

强制交易额是奖金金额乘以其杠杆系数。如果未指定奖金的杠杆系数,则对于无存款奖金和使用奖金时存款金额为 50% 或以上的存款奖金,杠杆系数应视为等于 40,对于使用奖金时存款金额低于 50% 的存款奖金,杠杆系数应视为等于 35。强制交易营业额中考虑的客户交易投资金额与该交易资产的盈利能力成正比。

8.5. FTT 交易机制中的零结果交易不包含在强制交易营业额中。

8.6. 在单个促销活动框架内,客户只能获得一次奖励资金,除非促销活动条件另有规定。

8.7. 客户使用奖励进行交易所获得的利润可能存在提款金额限制。

8.8. 赠予的非存款奖励必须在记入客户个人账户后 3(三)天内激活。

8.9. 奖励激活后,客户有权通过本协议第 12 节中指定的联系方式联系公司客户支持服务取消奖励。仅当客户自赠金记入后未完成任何交易操作时,才可以拒绝或取消赠金。

8.10. 促销活动到期后,根据该促销活动记入的赠金可能会从客户账户中扣除。

8.11. 客户的账户中只能有一个有效赠金。如果客户的账户中已有有效赠金,则在有效赠金的强制交易额完成之前,他们无法激活另一个赠金。

8.12. 如果客户的账户余额低于交易中允许的最低客户投资额,赠金将被重置。

8.13. 赠金不能用于锦标赛。

8.14. 参加锦标赛。客户使用特殊锦标赛账户参加锦标赛。锦标赛中的交易以虚拟货币 (₮) 进行。锦标赛开始时,所有参与者的起始锦标赛余额相同。参与者的主要目标是在锦标赛结束时拥有最高的锦标赛余额。奖金将分配给赢得奖品名额的获胜者。有关参加锦标赛的详细条件,请参阅公司网站上与此类锦标赛相对应的页面。

8.15. 客户有权参加公司举办的所有锦标赛和促销活动。客户必须自行熟悉公司网站上发布的此类锦标赛和促销活动的条件。

8.16. 客户从公司收到的作为参加锦标赛的奖励的货币资金将在客户个人账户中激活奖品后记入其真实账户,除非锦标赛条件另有规定。

8.17.如果公司安全部门怀疑客户为赢得比赛或促销活动而采取欺诈行为,公司有权审查或取消客户在该比赛或促销活动中的成绩,并禁止其参加后续比赛和/或促销活动。如果确认存在欺诈行为,则取消客户在该比赛或促销活动中的成绩。

8.18. 作为促销或特别计划的一部分,公司可能会向客户提供额外礼品。此类礼品的类型和金额取决于促销或计划的条件。

9. 客户风险

9.1. 客户完全承认以下情况:

- 使用金融工具进行交易操作伴随着重大风险。在使用公司服务之前,客户需要分析自己的财务能力;

- 他们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的交易操作不是在官方交易所达成的交易。它们是场外交易,因此对客户的风险比官方交易所交易更大;

- 他们在网站上从公司代表或合作伙伴处收到的任何信息和/或建议均不被视为进行交易操作或金融交易的直接要约;

- 他们可能因计算机设备、软件故障和/或运行失败、互联网连接不稳定、断电或其他技术因素而遭受财务损失;

- 在非正常市场条件下,其交易订单的处理时间可能会延长,因此客户可能会遭受损失。此外,当交易以与交易平台上显示的报价不同的报价执行时,报价的剧烈波动可能会导致客户损失。

9.2. 在某些国家/地区,法律可能会限制或禁止使用公司的服务。客户承担分析其所在国家或居住国法律对此类限制或禁止的所有风险,以及在限制或禁止使用公司服务的国家使用公司服务的责任。

9.3. 客户承认,公司不保证客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获得任何金额的利润或不存在损失。

10. 担保和责任。不可抗力

10.1. 公司不是信贷机构,不开展银行业务,不从个人吸收货币资金用于在一定时期内投资并获取利息,也不开设或维持银行账户。

10.2.公司不向以下地区或以下国家(地区)的公民和/或居民提供服务:朝鲜、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巴西、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德国、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瑞典、英国、安道尔、梵蒂冈、摩纳哥、圣马力诺、塞浦路斯、瑞士、以色列、叙利亚、新加坡、香港、新西兰、伊朗、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摩尔多瓦、日本、俄罗斯、白俄罗斯、阿富汗、伊拉克、利比亚、巴勒斯坦、南苏丹、阿尔巴尼亚、海地、牙买加、马里、缅甸、尼加拉瓜、塞内加尔、津巴布韦、古巴、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如果违反这些国家和/或公司的内部政策。

10.3. 客户在使用公司服务时保证以下几点:

- 他们仅以自己的名义和利益进行交易;

- 他们不是公司不提供服务的国家的公民和/或居民。

10.4. 客户负责验证过程中提供的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如果在验证过程中,客户提供了不准确的信息、伪造或无效的文件,公司有权拒绝为客户的账户提供服务,不授予提取利润的权利,以及扣留客户因客户行为给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的资金。公司有权拒绝重新注册该客户。

10.5. 在遵守国际反洗钱立法的框架内,客户在交易平台上注册时,应确保其存入账户的资金不是非法获得的,也不是贩毒、绑架或其他犯罪或非法活动的结果。客户承诺不将网站用于将犯罪收益合法化或其他非法活动。如果客户不遵守或不遵守反洗钱立法的要求和原则,公司保留拒绝让客户使用其账户、阻止、取消或关闭账户以及扣留客户账户资金的权利。如果公司怀疑客户通过其账户进行非法或违法活动,公司保留向主管当局披露与客户有关的所有信息,以及阻止和/或关闭客户账户和/或扣留客户账户资金的权利。如果证明客户账户中可用资金的来源合法,公司将退还此类扣留资金,除非有任何政府行为禁止此类退还。

10.6. 客户承诺提供文件并采取其他必要行动(由公司自行决定),以遵守反洗钱国际立法。

10.7. 客户充分了解,他们和/或他们参与的第三方所采取的行动可能会破坏网站、设备、服务、软件和/或硬件的运行,或破坏公司的整体运营,这将导致公司直接拒绝为客户账户提供服务,不授予提取利润的权利,以及扣留客户通过其行为对公司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的资金。公司有权拒绝重新注册该客户。

10.8.客户对用于访问其网站账户的登录名和密码负有个人责任。客户有义务阻止任何第三方访问其网站账户。如果登录名和密码和/或客户账户被未经授权访问,客户有义务立即通知公司。客户在恢复账户访问过程中承担的风险和损失不会导致公司承担额外义务,除非公司在完成额外程序以确认其为账户持有人后,向客户提供访问账户的新数据。公司没有义务赔偿因未经授权访问客户账户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向客户支付任何利润。

10.9. 公司不对客户在使用公司服务过程中的任何行为或不作为以及客户使用交易平台完成交易而造成的损失负责。

10.10. 公司不应对因黑客攻击、计算机设备故障(对客户和公司均有影响)或非公司过错的通信渠道数据传输而导致的未能履行其义务(包括客户损失)承担责任。

10.11. 公司不对因不可抗力情况导致的客户损失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自然灾害、人为灾害、军事行动、恐怖主义行为、起义、内乱、罢工、骚乱、影响本协议履行的政府限制措施、市场和/或货币规则的出台(或变更)以及交易所交易的暂停。

10.12.如果客户在网站上进行交易操作期间,使用公司未直接批准的交易机器人、人工智能、专业软件或股票交易软件或公司服务器中的漏洞获利,则此类利润不属于公司的财务责任,公司不会向客户支付。

10.13. 如果客户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事先通知客户。在这种情况下,客户账户的余额可能会通过注册时提供的付款详细信息进行转移,公司将从客户账户中扣除以下任何金额:i) 公司因客户的任何行为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以及 ii) 客户因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利润。公司有权拒绝重新注册该客户。

11. 投诉和争议解决

11.1.发生争议时,客户首先必须使用本协议第 12 节中指定的联系方式联系公司的客户支持服务。如果客户认为支持服务给出的答案不令人满意,或者支持服务无权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则客户有权联系支持服务,请求将问题转发给公司的争议解决部门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投诉至 complaints@binomo.com。

11.2.在提交投诉时,客户必须注明以下信息:

- 客户的名字和姓氏;

- 客户的电子邮件地址;

- 争议发生或被发现的时间(日期)以及涉及哪些操作;

- 情况的详细描述;

- 确认争议的附件(如果有)。

为了尽快解决争议,客户必须完整提供上述所有信息。

11.3.如果投诉不符合本协议第 11.1 和 11.2 条规定的要求,和/或存在以下任何情况:

- 客户在投诉中做出挑衅性言论、毫无根据的指控或威胁“贬低”公司的商业形象;

- 收到的信息包含针对公司和/或其员工的威胁、侮辱或淫秽词汇;

可以拒绝考虑客户的投诉。

公司认为此类行为是不可接受的,并有权向主管当局提出上诉。

11.4. 在考虑客户投诉时,公司始终以客户的利益为导向,并有义务在收到投诉之日起 2(两)个工作日内给出初步答复,答复内容包括以下信息:

- 争议解决部门确认收到投诉;

- 审计的初步结果或可能与投诉主题相关的信息;

- 对投诉作出决定的最后期限。

11.5.自投诉之日起 10(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向客户提供解决争议所采取的措施的答复,以及客户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建议。如果公司需要获取更多信息来解决争议,则有权延长审议投诉的时间,但不得超过 10(十)个工作日,并且有义务通知客户。

11.6. 公司不接受关于追回利润损失和/或精神损害赔偿的投诉。

11.7. 如果在向客户发送回复后的 5(五)个工作日内,客户没有对答复提出上诉,则视为争议已解决。

11.8.如果客户和公司之间的争议在提出投诉之日起 1(一)个月内仍未解决,则在该期限结束后 15(十五)天内,客户有权向金融委员会或根据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法律授权的法院申请解决争议。

12. 联系方式

12.1. 要联系公司,客户可以使用以下方法:

- 发送邮件至:support@binomo.com;

- 通过网站上的在线聊天。

12.2. 客户的联系方式是他们在网站上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以及客户希望在公司网站上的个人账户中提供的电话号码。

12.3.如果客户在网站上错误地填写了联系信息,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3. 税务

公司不是税务代理,不向第三方提供客户运营数据。此类信息仅在国家主管部门提出正式要求时提供。

14. 本协议的有效性、修订和终止

14.1. 本协议自客户在网站上注册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14.2. 本协议规定的客户和公司之间的义务和权利被视为长期行为,在本协议终止前有效。

14.3. 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进行修订。如果对本协议作出修改,则修改内容自本协议修改文本在网站上公布之日起生效,除非对修改生效期限另有规定。客户有义务自行了解网站上公布的本协议最新版本。

14.4. 如果客户不同意修订后的协议版本,则必须停止使用公司的服务,并通过网站上的个人账户界面或通过本协议第 12 节中指定的联系方式联系公司的客户支持服务,在首次从其账户中提取资金后,封锁其账户。

14.5. 本协议可在以下情况下终止:

- 任何一方主动终止;

- 客户死亡或被认定丧失法律行为能力;

- 公司清算。

14.6. 无论终止协议的依据是什么,公司均承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履行对客户的义务。

14.7.客户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无论其动机如何。

14.8. 要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客户必须在先从其账户中提取资金后,通过网站上的个人账户界面或使用本协议第 12 节中指定的联系方式联系公司的客户支持服务来冻结其账户。如果客户未能独立提取资金,公司可以使用客户在注册时提供的付款详细信息转移账户余额。

14.9. 如果公司应客户的要求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则本协议将根据解除冻结时有效的版本恢复效力。

14.10. 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无需提供理由。

14.11.如果公司终止其活动,公司有义务在终止活动前至少 1(一个)日历月通知客户。

14.12. 如果公司终止其活动,公司有义务在公司终止活动时向客户全额支付其账户中的资金。

15. 最后条款

15.1. 客户无权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15.2. 如果本协议的英文文本与其他语言文本存在差异,则以英文协议版本为准。

15.3. 本协议受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法律管辖。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有关本协议存在、有效性或终止的任何问题,均应根据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法律提交法院并最终解决。

自 2024 年 4 月 8 日起生效